更新时间: | 2010-09-01 16:12: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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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类别: | Word文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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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
《会员管理制度》
为建立一支思想统一、步调一致、纪律严明、管理规范的会员队伍,结合本商会的实际,特制定本会员管理制度。
1、坚持自愿入会的原则,凡承认和拥护《贵州省安徽商会章程》的单位或个人,均可自愿申请入会。
2、申请入会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(身份证复印件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件)
3、商会秘书处应对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,经商会常务副会长会议讨论批准后,方可成为商会会员单位。
4、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。
5、会员必须执行商会决议,履行会员义务,按年足额缴纳会费。
6、会员单位或个人需以商会名义组织经济活动或参与社会活动的,须事先报经商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。否则,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,商会有权追究相关的责任。
7、商会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,但须提出书面申请,并上交会员牌,经秘书处审批备案后方可退出商会。
8、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商会通过常务副会长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后,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:
a) 不按时交纳会费的;
b) 不履行会员义务的;
c) 其言行损害商会名誉的;
d) 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;
e)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