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 | 2010-07-05 14:47: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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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类别: | Word文档 |
文件大小: | 未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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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
贵州省安徽商会收费
标准及管理办法
根据本会《章程》的一般规定,单位会员依据会费核定主要服务内容。由于贵州徽商商会发起成立在即。为此,今年的会费额度暂按下列标准执行:
一、会费标准:
(一)会员单位(会费标准:1000元/年)
1、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活动;
3、定期获得本会的各项资讯,如:简讯、国内外法规资料汇编、
4、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一般咨询服务。
(二)理事单位(会费标准:10000元/年)
除拥有一般会员单位的权益外:
1、参加理事会,选举常务理事会,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;
2、共同商讨商会的重大利益诉求,研究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;
3、获得各类项目资讯,拥有项目优先参与机会;
4、拥有新增理事单位的推荐权。
(三)常务理事单位(会费标准:20000元/年)
除拥有理事单位的权益外:
1、参加常务理事会,决策、制定本会重大政策;
2、参与商会确定的重大事项或课题的组织;
3、参与商会组织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交流。
(四)副会长单位(会费标准:50000元/年)
(五)常务副会长(会费标准:100000元/年)
除享有常务理事单位的权益外:
1、参加会长会,决定商会的重要事项,领导本全开展工作;
2、批准符合条件的单位入会;
3、可代表本会组织常务理事会确定的重要事项或课题;
4、向有关部门优先推荐副会长单位的利益关切;不定期参与同
5、免费参加黔、皖两地商务、学术活动;
6、本会参与的国内外交流活动,享受贵宾待遇。
(六)会长单位(会费标准:200000元/年)
除享有常务副会长单位的权益外:
1、主持召开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;
2、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;
3、审核财务收支情况,并在有关凭证上签字;
4、提名副秘书长、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
5、代表本会或指派人选参与国内外重大公关活动;
6、代表本会与政府及社会各界进行沟通与交流。
二、会费管理:
(一)本商会经费来源:
1、会费;
2、捐赠;
3、政府资助;
4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5、利息;
6、其它合法收入。
(二)本商会按照《章程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,由常务理事会提出,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,方可生效。
(三)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
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(四)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(五)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;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(六)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
会员代表大会和地方财政部门的监督。如果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、社会捐赠或资助的,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,
(七)本商会换届或变更法人代表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。
(八)本商会的资产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(九)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、福利待遇,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因第一年筹备成立大会费用较高,待转入正常后,理事以上会员单位会费按第一年的30%缴纳。
贵州省安徽商会
2010年0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