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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最高级别能源机构成立 决策和执行力将有保障

2010-01-29 16:28:39 作者:admin 来源: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:0


 

我国最高级别能源机构成立 决策和执行力将有保障

 

 

 酝酿已久的国家能源委员会正式成立——昨日发布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》说,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,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。这是目前我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。

 

 《通知》指出,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,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。

 

 “我国高层次的能源机构并不是第一次成立,但这一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意义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语,值得期待。”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告诉记者。

 

 根据《通知》,此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,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副主任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信部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保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电监会等21个中央和国家部委的负责人担任委员。

 

 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,让人们想起了曾于2005年成立的一个类似的能源高层机构——国家能源领导小组,下设办事机构“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”。成立后的几年间,国家能源办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。在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,国家能源办的职责划归到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。

 

 “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不同的是,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国家能源局。目前,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门的角色已经明确,在能源管理和能源决策方面也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。国家能源委员会既有权威性,又有能源局这个执行平台,应该能发挥出预想的作用。”王震分析说。

 

 根据《通知》,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,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,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。

 

 目前,我国能源发展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。国家能源局正着手起草能源“十二五”规划,新能源发展规划也在制定之中。业内人士指出,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适时成立,对构筑稳定、经济、清洁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。